招标信息

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金山)项目叉车招标公告

2024-0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的叉车公开招标(WZ20240512-2701-4306-B1)招标人为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叉车电动 2t 4m 非防爆 三节门架 6.00 台 包1-包1     2 叉车电动 2t 4m 非防爆 两节门架 12.00 台 包1-包1     3 叉车电动 1t 3m 非防爆 两节门架 1.00 台 包1-包1     4 叉车电动 3t 4m 防爆 三节门架 2.00 台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物资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须逐条响应招标技术文件中的带“★”项条款,不接受负偏差。

    3.1.8 投标人2019年-2023年具有至少20台电动平衡式叉车(至少2台防爆型叉车)的销售业绩(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提供对应的供货合同、销售发票,并提供对应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 8:00时至2024年4月3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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