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亚市海棠区民政局三亚市海棠区藤林二期、林旺南长者食堂建设及林旺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2
项目名称:三亚市海棠区藤林二期、林旺南长者食堂建设及林旺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7403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计取,¥97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柒佰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 供应商应配备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