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关于房屋消防安全评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房屋消防安全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000.00

最高限价:495000.00

采购需求:房屋消防安全评估主要内容:实施比胜庙巷14号、大关路红建河桥北侧249弄、湖墅北路91号、沈半路422号、象山路1号、灵隐路9号、横河桥小河下30号、象山路(转塘中队旁)、环城北路171号、白沙泉5号、虎跑路41-2号、天目山路534号、混堂桥3号、曙光路81号、松合路399号共十五处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具体以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提交房屋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并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房管部门确认无误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 88 号)中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则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均须具有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售价(元):0,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24年5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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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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