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丹凤县水利局丹凤县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ZB(2024)01号

项目名称:丹凤县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4,829.7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4,829.7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视频监控设备 河长制信息平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694,829.7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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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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