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评估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2
项目名称:土地评估机构选择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土地评估机构选择项目

2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55号院9号楼

3招标范围:对经济业务中,涉及的土地资产进行价格评估。

4入围家数:选择3家土地评估机构入围。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省自然厅或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公告的土地评估机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并已入驻长春市政府采购云平台。2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拟投入人员不少于3名拥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专职土地估价师(不包括拟转到分支机构执业及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专职土地估价师、不包括离退休后返聘的人员和兼职人员)。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完成招标人涉及的评估工作,未能及时配合工作,评估时间不及时,服务要求不满足,未按相关要求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依次递补入围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