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309-411771-04-01-947719,招标人为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资金来源:中央、省政策性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标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管网布置于道路两侧,管道长度合计约29000.00m,工程施工预算金额约6511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为准。

2.1.2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 7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1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文祥路、苑泰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团结路、驿珠路、正阳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金雀路、西园街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4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丰泽路、骏达路、金山巷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古槐路、正乐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六标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金联路、南光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7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七标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迅达路、朗陵路、清沙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标段。

2.1.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标段。

2.1.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及其他(如有)等包含全部内容。

2.2 监理标段

2.2.1本工程监理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1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本标段内容包括金联路、南光路、迅达路、朗陵路、清沙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本标段内容包括文祥路、苑泰路、团结路、驿珠路、正阳路、丰泽路、骏达路、金山巷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三标段

本标段内容包括金雀路、西园街、古槐路、正乐路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标段;

2.2.3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标段

2.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至七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证明。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证明。

3.1.5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后年度财务报告)。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监理一至三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证明。

3.2.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后年度财务报告)。

3.2.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企业注册

(登录后查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8:00时至 2024年 4  月  28 日17:30时,(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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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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