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中市六圩港闸站工程引河堤防加固工程采购公告

2024-04-22
项目名称:扬中市六圩港闸站工程引河堤防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04080.9元

采购需求:

降低老闸至新闸段堤防堤顶高程,与内核堤防堤顶顺接;新建沥青道路约282米;拆除原挡浪墙,增设波型护栏长约230米;拆除局部内核侧高程4.1米以上现状护坡,采用生态联锁块护坡;长江侧西侧背水坡增设草皮护坡,估算总投资200万。(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2至第5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2至第5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超过法定缴纳社会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4.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认定(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08:30至2024年05月07日14:3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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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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