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如东县河口镇兴河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河口镇兴河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根据东行审[2023]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兴河小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河口镇兴河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六组、人民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生产车间三土建及安装和室外道路雨污水工程。其中,生产车间三:总建筑面积:2775.83?,建筑基底面积:2371.19?,建筑总高度:12.2m;建筑层数:主体一层(局部三层);屋面防水等级:Ⅱ级;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类型:框架结构、门刚结构。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861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实际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8月25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 其他要求:

(1)根据通住建安〔2020〕268号和通住建安〔2021〕6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和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下午17时30分至2024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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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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