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22

 

投资项目代码

2309-

投资项目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东源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东源县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

构成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本项目总投资为98314.99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约86443.56万元,勘察费约1314.2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地质钻探)约388.80万元,工程勘察费(地质钻探)每米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为120.00元/米,工程量约32400米;地形测绘(量)费约436.61万元,地形测绘(量)费每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为0.17元/平方米,工程量约2568.29万平方米;物探费约488.87万元,物探费每平方米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为1.00元/平方米,工程量约488.87万平方米),初步设计费约553.24万元。  

(2)东源县仙塘镇、义合镇、灯塔镇、船塘镇等21个乡镇共282个行政村及居委会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综合治理,包含新建纳镇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升级改造、新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已建设施补充管网及资源化利用等,共新建管网1001.195千米,新建19827座检查井,新建355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升级改造7座污水处理设施。

招标内容

勘察部分: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服务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送评审并获得通过,以及完成本项目规定由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如需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6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勘察服务及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工期(交货期)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总设计服务期限为25天(日历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5天内提交勘察布控图及勘察任务书,收到勘察报告后15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

最高投标限价

勘察费约1314.28万元,初步设计费约553.24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人员等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2)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设计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注明:拟派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在对应公司缴交社保的记录(已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聘书)。

3.1.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3.1.2项要求的,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3.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3.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3.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3.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3.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3.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3.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3日0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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