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设备监造招标公告

2024-04-2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设备监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龙口电厂南路1号

2.2项目规模:1×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3.5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

设备监造

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四大管道、电除尘器、主要辅机及主要高低压电气设备制造质量过程监督见证、发货进度监督和设备催交催运,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全程设备监造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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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监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电力工业火力发电站设备监理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台套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监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22 11:152024-04-29 2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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