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兴市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项目(张渚、湖㳇)宜兴市张渚镇白石山长龙山宕口(YL30)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2

宜兴市张渚镇白石山长龙山宕口(YL30)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ZG202404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项目(张渚、湖?)已由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宜政办发[2023]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阳羡旅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阳羡旅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宜兴市张渚镇白石山长龙山宕口(YL30)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张渚镇五洞村、茶亭村、祝陵村、芙蓉村;

2.2工程规模:生态修复区面积约1147904.16m2;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

2.5合同估算价:约8868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

2.8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地质环境修复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竣工验收证明或终验专家验收意见,但均须加盖国土资源或自然资源部门公章),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国家法定网站查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或合同归集系统的截图),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2年5月1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3年5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4年2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9年5月15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宜矿修复办发[2024]1号文中2024年拟治理废弃矿山宕口的1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被推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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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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