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商城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资金部分)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4-04-22
1.  招标条件

商城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资金部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城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资金部分)工程

2.2 项目地点:商城县李集乡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商城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资金部分)工程,位于商城县李集乡,主要包含发展经济林28hm2,封禁治理772.0hm2(标志牌2座,补植面积41.51hm2,共补植马尾松3.321万株),配套坑塘整修6座,截排水沟160m,沉砂池2座,护地堤6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总投资:1959237.01元。

2.5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建设内容

sczb2024041

主要包含发展经济林28hm2,封禁治理772.0hm2(标志牌2座,补植面积41.51hm2,共补植马尾松3.321万株),配套坑塘整修6座,截排水沟160m,沉砂池2座,护地堤6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

3.7 单位负责人(含实际控股)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 2024 年 0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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