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2
受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资产评估、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提供内部控制、经济责任、清产核资等各类内部专项审计服务。

二标段: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提供各类资产、标的等资产评估服。

三标段: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为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特定事项法律咨询辅导等专项服务。

3.入选数量:一标段15家,二标段15家(其中资产评估10家,土地、房地产评估5家),三标段15家。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果中以排名结果为依据考虑投标人综合实力后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投标人作为入选单位。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年审合格;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业务经验,熟悉国有企业管理模式,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项目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开展内部专项审计服务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须对该情况作出承诺,出具书面承诺函)。投标人从事审计等业务未曾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资产评估机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健全;

3.投标人所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中标后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内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股权、债券、房地产等或者项目评估的咨询)业绩;分支机构设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2023年资产评估同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须对该情况作出承诺,出具书面承诺函)。投标人从事评估等业务未曾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律师事务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健全;

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并正常执业;

3.投标人所委派本项目负责律师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中标后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近3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律师事务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须对该情况作出承诺,出具书面承诺函)。投标人未曾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的权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18时00分至2022年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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