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再生资源回收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2

为规范医院可回收物、保密文件的处置工作,现需遴选一家符合资质的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议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处置服务

二、项目地点: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深汕中心医院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回收处置医院的塑料输液瓶或袋(包含AB液桶)、玻璃瓶、纸皮、生活废品、废布草、保密文件等,要求回收物品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处理,确保报废资料不外泄。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项目内容:

1.塑料类: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医用塑料输液袋或瓶。

2.玻璃类: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医用玻璃瓶。

3. 纸皮类:包装纸皮、报纸、药品、器材包装盒等。

4. 生活废品类:矿泉水瓶、易拉罐、干净的塑料盒等。

5. 废布草类:未被污染的报废织物。

6. 保密文件类:临床医疗或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病案资料或重要文件需要销毁的。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或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或袋回收项目的批复;

(4)具有销毁涉密重要文件的资质,需与医院签订涉密销毁处理的保密协议,不得外泄医院重要文件资料,若有外泄,必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回收再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或袋;废玻璃瓶、废旧纸张;碎屑加工处理。

七、服务要求:

1.对回收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环保及消防等要求和规定。以不危害人体健康为原则,不能用于原用途。再生产产品的用途,禁止用于食品和医疗卫生用品行业,用途限于:医疗废物包装袋、周转箱;汽车工业零配件;塑料地毯、地胶;工业用具包装盒等。如果供应商违约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方无关。

2.禁止回收采购方的所有医疗废物。

3.每次回收,供应商开具收购清单、重量称量,双方人员签名确认。

4.供应商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方相关管理制度。

5.供应商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周期按时回收、运走采购方产生的可回收物,不得造成可回收废物库存过多,造成积压。运走前须按相关规定对废旧纸箱、药盒作毁形处理。

6.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须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的自我防护工作,并确保院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配合医院出入管理要求。

7.供应商需配合医院相关负责人到指定回收存放点收运回收物,每次需当面确认数量、重量等交接手续。

8.有固定的满足服务要求的运输车辆。

9.供应商自行解决临时存放地点,并符合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八、采购价格和报价方式

本项目实行包干制,供应商在进行回收工作须向我院缴纳场地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报价起点3676.25元/月。采取二次报价形式,价高者中标。

九、回收交接要求

1. 塑料输液袋或瓶、玻璃瓶必须每周至少清运一次,纸皮等废品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时间清运,如贮存量即将达到供应商提供的临时贮存场所的贮存能力,供应商应立即安排清运。

2. 供应商每月5号前将上月的回收清单(塑料输液瓶或袋、玻璃瓶等)给采购方。

十、费用结算要求

1. 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采购方保证金5000元,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 供应商每月5号前与主管科室核对台账无误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人缴纳上月的管理费用。

十一、议价须知:

1.递交议价资料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递交议价资料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员:

(1)递交议价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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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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