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夏陵景区高速路(机场段)擎天柱宣传广告牌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Y【采】-2024- 015

项目名称: 西夏陵景区高速路(机场段)擎天柱宣传广告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夏陵景区高速路(机场段)擎天柱宣传广告牌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 日至 2024年04月29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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