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许昌监狱狱内环廊地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2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许昌监狱狱内环廊地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河南省许昌监狱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狱内环廊地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许昌市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河南省许昌监狱狱内环廊地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包含注浆地基、混凝土构建拆除、水泥混凝土面层、金刚砂楼地面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18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2.6采购预算:453869.11元

三、供应商资格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2021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

4.2售价:文件费: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9:3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