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20青银高速公路新建柳林东互通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彩钢棚安拆运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22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20青银高速公路新建柳林东互通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彩钢棚安拆服务谈判采购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招采方式

谈判采购

招采类型

服务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22 12:00:00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25 12:00:00

开标时间

2024-04-26 16:00:00

开标地点

招标采购人办公地点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20青银高速公路新建柳林东互通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彩钢棚安拆运服务谈判采购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20青银高速公路新建柳林东互通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彩钢棚安拆运服务谈判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20青银高速公路新建柳林东互通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单价均包含辅助材料、彩钢棚、彩钢围板、拆除、安、卸、运输、翻新、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彩钢棚、彩钢围板、安装、拆除、进出场运费及翻新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标包

项目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最高限价

备注

1

岩棉板彩钢安装

865

37

32005

单价包辅助材料、彩钢棚、彩钢围板、拆除、安、卸、运输、翻新、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彩钢棚、彩钢围板、安装、拆除、进出场运费及翻新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彩钢顶棚安装

5221

35

182735

彩钢侧封安装

5688

19

108072

彩钢围挡安装

1030

19

19570

岩棉板彩钢拆除

865

32

27680

彩钢顶棚拆除

5221

32

167072

彩钢侧封拆除

5688

16

91008

彩钢围挡拆除

1030

16

16480

运输

12804

17

217668

彩钢制品维修、补新

3380

25

84500

总限价:946790元

2.2服务期:共2个月,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部实际要求工期服务。

2.3服务地点:G20青银高速公路新建柳林东互通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标段内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2008)、《通用冷弯开口型钢》(GB/T 6723-2017)、《冷弯薄壁型钢板技术规范》(GB 50018-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应具有执业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从事过/至少有/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3.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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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