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龙江风电、巫山抱龙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2024-04-22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巫山龙江风电、巫山抱龙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技术服务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涉及巫山龙江风电项目、巫山抱龙风电项目等两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及批复技术服务。其中,
巫山龙江风电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巫山县两坪乡,场址中心位置坐标为110.0188°E,31.1266°N,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800~1340m。风电场选址区域东西相距6公里,距巫山县城直线距离约为15km,距重庆市直线距离约为376km。项目整体建设条件良好,拟规划总装机容量为30MW。
巫山抱龙风电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巫山县抱龙镇幸福村、马坪村、云雾村等区域,场址中心位置坐标为110.0522°E,30.9388°N,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1700m左右。场址距巫山县城直线距离约为20km,距重庆市直线距离约为371km。 本阶段初选11个风机机位,项目拟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5MW。
2.2 采购范围
(1)按照国家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规定和技术标准,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估分析,编制环评报告书,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提交最终盖章版本报告;直至取得主管部门对项目评审意见及相关批复。
(2)后续项目建设所必须的可行性研究、优化选址、投资决策等工作时,应根据采购人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为止。须在采购人发出该项目启动工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性评价手续报批所需报告送审稿编制。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批复文件扫描件);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合同,若合同内无任职证明文件,需另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2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 ;
其他要求: 报价人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7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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