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同城投递服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2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同城投递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家外包单位负责天津邮政滨海新区分公司塘沽全境范围内的同城邮件投递工作,本项目邮件投递为按址上门投递,严禁投递驿站、自提点及包裹柜。服务内容一是重点负责区分公司本揽本投政务类邮件和部分操作规范复杂类其他入网邮件的个性化投递服务,包括法院文书、国税发票、银行对账单、保险单、车管网办及车牌照、中药代煎项目、身份证、护照、居住证、考试中心证书等,二是做好邮件卸车、实物分拣、信息处理、邮件按照不同业务服务要求完成上门投递,三是做好邮件的信息实时反馈等工作,四是做好未妥投邮件预约及项目报备处理等归班工作(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同城投递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分公司同城投递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具有提供劳务服务或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专业人员以及设备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提供至少1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实施的快递类投递项目业绩,且合同结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不少于50万元的结算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3和2024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代理公司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00分到2024年4月2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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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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