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山市环境风险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6-04A-2024-D-E05001

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市环境风险防控项目

预算金额(含税):6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含税):6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4年中山市环境风险防控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开展中山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帮扶工作,开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法律法规、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应急处置案例分析或环境应急处置技术等方面的环境应急培训,提供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技术辅助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