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佛山市南海区全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南海中心城区医养一体化建设项目——桂城医院改扩建项目2024年医疗设备(体外循环设备)招标公告

2024-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4(NH01)XZ0019

项目名称:南海中心城区医养一体化建设项目——桂城医院改扩建项目2024年医疗设备(体外循环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海中心城区医养一体化建设项目——桂城医院改扩建项目2024年医疗设备(体外循环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5,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体外循环设备 血透水处理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0 -
1-2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单泵) 18(台) 详见采购文件 3,240,000.00 -
1-3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双泵)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60,000.00 -
1-4 体外循环设备 术中血液回收设备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血透水处理系统、血液透析机(单泵)、血液透析机(双泵):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术中血液回收设备: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中心城区医养一体化建设项目——桂城医院改扩建项目2024年医疗设备(体外循环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中心城区医养一体化建设项目——桂城医院改扩建项目2024年医疗设备(体外循环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及分公司(分支机构)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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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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