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州高新区综合交通(含慢行系统、停车场库及交通场站)专项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2
项目概况 徐州高新区综合交通(含慢行系统、停车场库及交通场站)专项规划 JSZC-320312-RJXM-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09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2-RJXM-C2024-0002
项目名称:徐州高新区综合交通(含慢行系统、停车场库及交通场站)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7.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高新区综合交通(含慢行系统、停车场库及交通场站)体系规划,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或批准延长有效期)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交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市政或交通专业则必须提供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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