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商丘环保(二期)增设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及闭式除盐水系统招标公告

2024-04-22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工期

信息服务费

(元)

商丘环保(二期)增设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及闭式除盐水系统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一)招标范围:提供锅炉补给水系统的控制系统所需要的仪表、仪表盘、电磁阀箱、配电箱、接线盒、导线、预制电缆、仪表阀门和分析仪表的安装测量附件等。提供锅炉补给水系统所需的全部电缆、预制电缆、仪表阀门和导管(差压变送器采用五阀组)、分析仪表的安装测量附件、气管路及其配件、保护箱和保温箱、伴热电缆等。其中两端设备属投标方的电缆、光缆由投标方设计并供货、熔接。本次招标系统属于小EPC,所有仪表、电缆、阀门、桥架等均由投标方辅助设计、供货以及施工。

(二)主要技术指标

1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出水质量系统出水可达到以下指标:

硬度:~0 mol/L

二氧化硅:≤10 g/L

电导率(25℃):≤0.10 S/cm

TOC:≤200 g/L

2超滤装置

水的回收率:≥90%

出水污染指数:SDI≤2.5出水浊度:≤0.2NTU

超滤膜使用寿命:≥4年(从系统验收起计算)

3一级反渗透装置

脱盐率:≥98%(72+24期间)≥97%(2年质保期期间)

≥96%(运行5年后)水的回收率:≥75%

反渗透膜使用寿命:≥4年(从系统验收起计算)

4二级反渗透装置

产水主要指标:活性硅≤250g/L;铁≤10g/L;TOC≤500g/L;硬度(以CaCO3计)≤500g/L;

电导率<5μS/cm(25℃);pH=5~9;水的回收率:≥90%

反渗透膜使用寿命:≥5年(从系统验收起计算)

5 EDI装置

水的回收率:≥90%

电导率(25℃):≤0.10 S/cm二氧化硅:≤10g/L

TOC:≤200g/L

化学清洗周期:≥180天

EDI模块使用寿命:≥3年(从系统验收起计算)

二、工期要求90天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质要求

基本资质要求

商丘环保(二期)增设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及闭式除盐水系统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至少2个火电厂锅炉补给水系统供货安装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或相近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质保体系: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4.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经历或施工管理项目经理经历或

设计总负责人经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基本资质要求】---EPC类7条

【基本资质要求】---EPC类7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北京时间)。
4.3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