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2一、招标条件 | |||||||||||||
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备案。以营边行审发 (2023)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老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老边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项目营口市老边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建成于2000年的小区,包括公安局家属楼组团、工商银行家属楼、通达社区东侧组团等共 24个,涉及楼房 103栋,总建筑面积约为 26,59万平方米,外墙保温改造面积 17.63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01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4.2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总监在建项目数量在两个及以下(在一个行政区域内)。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09:30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