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购公告

2024-04-20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15572772.98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具体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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