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苏合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0
永春县苏合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苏合水库工程已由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水审批【2024】3号、泉发改审【202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山歌小镇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山歌小镇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规模:永春县苏合水库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等组成。水库总库容106.60万 m³,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拟定挡水大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为49.0米,坝顶总 长131.0米,坝顶厚4.0米。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库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投资额约8131.7705万元(其中施工招标控制价:7312.1705万元,环保费约:201.44万元,水保费约618.16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坝枢纽工程、输水线路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相应的施工期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的监理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102.93万元;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和工程档案归档直至工程结算
审计(如有)审核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完成过已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小于6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1)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②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或提供投标人聘任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书;(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08时00分至2024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1日09时3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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