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4-21

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货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枣山营业所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

1.2项目地点:广安市

1.3采购需求简要说明:本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改造、地面瓷砖铺设、墙面粉刷、吊顶、电路铺设、门窗拆改、大门装饰、灯箱广告、厕所厨房修建、新建隔墙、场所内灯具五金、开关插座、新增门窗、库房改造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含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详见附件)

1.4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5项目期限:自中选及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甲方通知具体开工日期后,60个日历天内竣工。

1.6技术质量要求:本工程以甲方确定应答清单中的施工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等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质量质量评定标准。

1.7最高限价:32万元整。

1.8承包方式:整包采购。(整体施工方式)

1.9付款

付款均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第1次付款:乙方完成工程项目总量的80%,待甲方核实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总款项的50%;

第2次付款:竣工且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工程款的95%;

第3次付款:质保期12个月结束后,若项目不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质保义务。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5%的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质保义务,或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退还质保金。若甲方委托第三方提供质保服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提供相应施工、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1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应答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

(4)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次应答。

2.2专用资格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施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认证有限期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有至少1项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办公场所或同类装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需超过20万。

说明: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提供标的页和签章页即可)、②有效的竣工验收材料扫描件或验收通过证明(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对应的销售发票,销售金额以发票载明的累计金额为准(注明:发票与合同的项目名称须一致,若开具的发票上未能体现具体项目,需附上税务出具的发票清单,清单须显示采购项目为应答产品)。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分包。

2.5本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说明:应答环节无须再次提供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施工许可证;

3.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认证有限期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3

销售业绩证明

有至少1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的办公场所类装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需超过20万。

4

企业信用证明

近三年来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1.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应答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5

IP

地址

不同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IP地址不能一致(采购方根据系统信息判定,乙方无须提供对应审查资料)

说明:1、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所列各分项必须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须制作成带有签章的PDF文件上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报名。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