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YNH1、YNH2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2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采购人将对YNp、YNp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成交人。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次谈判。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YNp、YNp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YNYYQ-2024-JZXTP-008

(三)项目概况

“云南大关木杆-寿山页岩气勘查区块”是2022年自然资源部组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挂牌出让的页岩气探矿权区块。经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竞得云南大关木杆-寿山区块页岩气勘查探矿权(新立),勘查周期为五年,矿种为页岩气。该区块页岩气储层主要分布在五峰组-龙马溪组及筇竹寺组地层,页岩气矿区区块所属大关县,主要位于云南省大关县木杆镇、高桥镇、吉列镇及寿山乡,地处滇东北西北边缘。通过前期地质调查工作,优选了木杆向斜约50平方公里为有利区。

YNp、YNp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类型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面积为约65.22亩,项目地点位于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

(四)采购范围

YNp、YNp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文件,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政策,结合行业规划及区域开发规划,根据环境特征、采取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分析论述项目建设的选址可行性、环境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将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为该项目实现合理布局、优化设计、清洁生产、落实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改变,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将环境风险概率及环境风险事故影响降低到可控范围。为项目的稳定建设、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该项目与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针对设计和已经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措施以符合环保要求,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以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同时编制《YNp、YNp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注:谈判申请人需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整体谈判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

(五)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时长内完成采购范围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的《YNp、YNp页岩气钻井平台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附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六)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国家及地方若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最新规定规范执行。

(七)项目建设地点

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谈判申请人经营状况要求

谈判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二)资质要求

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三)业绩要求

谈判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油气勘探开发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

(四)拟投入人员要求

谈判申请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油气勘探开发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业绩,且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能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委任书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业主签定的盖章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相应学历、职称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为递交报价文件前连续6个自然月)。

(五)信誉要求

谈判申请人在谈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人在评审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审。

(六)财务状况要求

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尚未审计完成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申请人公章。

(七)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申请。

(八)联合体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谈判。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作否决谈判申请处理。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2024年4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谈判时间

2024年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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