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机关工程项目咨询评审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C-2024-006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咨询评审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0 10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国办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拟对2024年工程项目咨询评审类服务项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2)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护照、驾照、户口本等证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到 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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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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