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HTY[2024招]第19号

项目名称: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62,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8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包1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781,000.00 78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

合同包2(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8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81,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设计服务 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包2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1,781,600.00 1,781,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3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9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5号;。2.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3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9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2.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2或2023年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8)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9)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10)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子洲县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可研勘察设计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2或2023年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8)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9)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10)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