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优化改造项目一城区主次干道监控探头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9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4)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04月 19 日至2024年0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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