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钢建设公司周口钢铁二期公辅项目综合管网-电力通廊项目钢结构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20
1.招标条件:

安钢建设公司承接的周口钢铁二期公辅项目综合管网-电力通廊工程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周口钢铁二期公辅项目综合管网-电力通廊项目钢结构施工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钢建设公司周口钢铁二期公辅项目综合管网-电力通廊项目钢结构施工

2.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安钢建设公司周口钢铁二期公辅项目综合管网-电力通廊项目钢结构施工

序号

物料描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元,不含税,税率9%)

1

周口钢铁二期公辅项目综合管网-电力通廊项目钢结构施工

850

1300

注:1、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按新税收政策执行(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况可以填报其他税率,税率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合法报价、申报、缴纳)。2、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3、相关未约定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工程内容及范围:周口钢铁二期公辅二期综合管网-电力通廊项目钢结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卸车、倒运、钢结构制作、探伤(提供探伤报告)、预装、抛丸除锈、打磨、构件编号、涂装、打包、成品装车、运输、装车清单统计、日常设备维修维护、车间6S等工作,钢结构制作运输约850吨。施工中如有废钢需中标方按照规定运送至指定地点,如有垃圾需按规定排放。现场施工按照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管控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中标方现场施工必须着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劳保用品。

虽未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明示,但属于约定工程范围之内,或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工程内容,招标人认为由中标人施工较合适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2.4材料供应:本工程所用钢材由招标方提供,除招标方提供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油漆、辅料等)均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5施工机械、工器具:本工程所用制作场地招标方提供5000平米,内部天车和设备均可以免费使用;中标方需自己再提供不少于10000平米的制作场地并承担费用(为了保证工期中标方必须自有或者租赁),天车、H型钢生产线设备、焊机由中标方自行提供;其它施工所用小型工器具均由中标方自备并承担费用,并负责所有钢构件自安阳市开发区运输至周口钢铁公司厂区,运输机械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需运输宽度3.5米长度17.5米的构件)。

2.6最高投标限价:110.5万元(不含税,税率9%)。

序号

项目内容

工程量(暂按)

计量单位

最高投标限制单价(元,不含税,税率9%)

工作内容及说明

工程量
计算说明

1

周口钢铁二期公辅二期综合管网-电力通廊项目结构制作及运输

850

1300

1.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卸车、倒运、钢结构制作、探伤、提供探伤报告、预装、抛丸除锈、打磨、构件编号、涂装、打包、成品装车、运输、装车清单统计、日常设备维修维护、车间6S等工作。

2.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运输要求:可运输宽度3.5米长度17.5米的整体出厂构件;油漆要求:表面处理需达到Sa2 1/2级 环氧富锌底漆厚度60μm/2  环氧云铁防锈中间漆120μm/2  聚氨酯面漆30μm/1 。

3.所有全熔透坡口焊质量等级为一级,分包方需自检合格后报业主方复检,如因焊缝不合格,检测及返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施工人员须全部有符合建设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工伤保险,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量计算

注:1、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按新税收政策执行(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况可以填报其他税率,税率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合法报价、申报、缴纳)。2、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3、相关未约定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了直接工程费[含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供应的材料除外)、机械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费、赶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设备和材料二次搬运、倒运、保管费、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而且还包工期、包安全、包测试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能耗费、临时支撑等措施费、钢结构规范规定的自检检验费、验收费、缺陷修复费、软件资料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和劳保统筹费、国家规定的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专利费、安全监督费用、包装、本地存仓、运输、因材料迟到的窝工费、利润等以及并不局限于以上内容的各种费用、风险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为完成此项目所发生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安全措施、仓储、保险金、缺陷期修复费等全部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2.7工期:开工日期:中标通知之日起;竣工日期:2024年5月25日。

2.7.1具体开竣工日期由甲方根据现场施工为准,工期要求按节点完工,不得延迟工期。乙方应满足甲方总工期及重大节点工期要求,必要时安排24小时连续作业。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节点进行交工。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则由乙方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经采取措施仍未达到合同节点工期时,每拖期一天罚款50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相应工期顺延。如乙方工期拖延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施工力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根据建设公司供应商考核实施细则规定4.1条款1.2倍从合同金额进行扣除。

2.7.2现场按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管控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8施工地点:安阳市开发区制作、运输至周口钢铁公司二期现场(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2.9安全要求:详见《合同附件》要求。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运输要求:可运输宽度3.5米长度17.5米的整体出厂构件;油漆要求:表面处理需达到Sa2 1/2级,环氧富锌底漆厚度60μm/2,环氧云铁防锈中间漆120μm/2,聚氨酯面漆30μm/1。

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业主、监理、甲方颁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执行钢司发[2006]94号文有关规定及本工程规定执行,符合安钢技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A级工程标准要求,遵守安钢厂区安全、文明、环保及消防施工要求。

2.11现场踏勘时间及联系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投标方需勘察现场,充分了解项目概况和安全、质量、进度等要求。不勘察现场,导致的一切问题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改革后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改革后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与单位资质相应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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