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EOD)项目河口湿地修复EPC工程-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EOD)项目河口湿地修复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0
一、项目概况 | |
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EOD)项目河口湿地修复EPC工程。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EOD)项目河口湿地修复EPC工程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EOD)项目河口湿地修复EPC工程。 | |
5、预算金额:17812.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工程履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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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4-24 17:30:00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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