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电动低速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0

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电动低速车采购

招标采购编号:0724-2420N1461031

日 期:2024年4月20日

1、受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茂名港大道2号。本公司现计划采购国产电动低速车10辆。其中8辆为敞开式巡逻车、2辆为送餐车。

2.2招标采购范围: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国产电动低速车(敞开式巡逻车)

8

2

国产电动低速车(送餐车)

2

低速电动车整车配置要求如下:

(一)投标车型必须有国家的生产合格证,并符合行业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因招标方地处海边,电动车易生锈腐蚀,故技术规范书要求对相关部件进行防锈处理或采用防锈材质。

(二)选用广东玛西尔、河南金龙新能源、常州多灵、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的国内一线品牌生产的低速电动车辆。其中8辆半封闭式巡逻车型;其余2辆为性能和箱体不同要求的送餐车。车辆生产日期在2024年2月之后。型号、整车技术性能及质量保证指标,以及各总成和附件的设计、选型、制造工艺,相关参数满足要求。上述车辆均在原厂车型基础上提升防锈能力处理,同时相关部件按招标方要求采用增强防锈能力的材质。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采购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采购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5)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所需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具有有效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生产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

3.2业绩要求

4. 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程序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0日00:00至2024年4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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