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市场监管文化展厅信息技术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NZH

2. 项目名称:市场监管文化展厅信息技术服务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58万元整

5. 最高限价:人民币58万元整

6. 采购需求:市场监管文化展厅信息技术服务工程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

8.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2.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工程施工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特定资格要求:

6.1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或广告制作的技术能力)

6.2供应商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下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13时30分;

2.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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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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