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外呼中心卡户分期外呼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信用卡外呼中心卡户分期外呼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HC

三、项目概况:为保障行方信用卡卡户分期外呼业务的发展,拟采购3家供应商,供应商负责提供外包座席的人力配备、满足行方要求的外包人员服务及相关人力费用支出,其余费用支出包含外呼场地、硬件设施、网络设施、水电暖及物业费等费用均由行方承担;

服务期限:3年;

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中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

3、供应商须具备山西本地化服务能力;

4、供应商若为分公司参加本项目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外包服务业绩和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提供自2021年4月至今金融机构类似案例合同原件一份;

7、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7)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9)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0)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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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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