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2024年经销商标准检核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4年经销商标准检核项目(二次)
2.2实施地点:全国一汽奔腾渠道网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2414920.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填写2022年-2023年的财务数据;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填写2023年财务数据);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3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项目和3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销售暗检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且合同为投标人与乘用车整车主机厂或其直属销售公司/销售部门直接签署;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50万元(含税)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如有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明暗检项目,可提供含有项目金额的中标通知书等中标文件替代。
6) 经销商明检项目为:对汽车经销商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流程执行及运营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入店检查;销售暗检项目为:以神秘访客形式模拟潜在客户入店进行的销售流程相关内容的检查。
7) 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项目汇总表。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位独立项目负责人分别负责明检部分与暗检部分。其中明检部分的负责人应具备5年及以上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服务过3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项目;暗检部分的负责人应具备5年及以上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服务过3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暗检项目。两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个人简历表;
a.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明检部分(需体现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等);
b.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暗检部分(需体现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等)。
2)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一)明检项目团队中包含研究团队、QC团队、执行团队。三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且不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人员要求:
1.明检项目研究团队:至少1人,所有人员需具有3年及以上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服务过2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项目。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人员工作证明扫描件;
2. 明检项目QC团队:至少6人,所有人员至少2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项目经验。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人员工作证明扫描件;
3. 明检项目执行团队:至少20人负责项目现场检查(原则上不允许明检、暗检人员重复,如有重复,不计入统计),所有执行人员具备至少1年及以上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项目经验。明检执行人员要求为中央派出制(不接受代理制),要求双人同时入店检查,且周六日及店内车展规避时间不进店;执行人员需配备移动端检核工具,可现场上传照片、视频等检核备证资料。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承诺函。
(二)暗检项目团队中包含研究团队、QC团队、执行团队。三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且不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人员要求:
1.研究团队:至少1人,所有人员需具有3年及以上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服务过2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项目。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人员工作证明扫描件;
2. 暗检项目QC团队:至少6人,所有人员至少具有2个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销售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项目经验。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人员工作证明扫描件;
3. 暗检项目执行团队:至少30人本公司人员负责项目现场检查(原则上不允许明检、暗检人员重复,如有重复,不计入统计),所有执行人员具备至少1年及以上销售明检或暗检项目经验。暗检执行人员要求为中央派出制(不接受代理制),要求单人入店及多人入店两种方式,其中多人入店为本公司暗检人员同当地潜在客户共同入店,多人入店比例至少应占每期总样本的50%。暗检执行周六日及店内车展规避时间不进店;执行人员需配备隐蔽性检查工具,可全程录音录像。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承诺函。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a. 明检项目需提供研究团队、QC团队和执行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① 明检项目研究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明检部分(需体现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等);
②明检项目QC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明检部分(需体现上述人员服务于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简要内容介绍等);
③明检项目执行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明检部分(需体现上述人员服务于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简要内容介绍等)。
b. 暗检项目需提供研究团队、QC团队和执行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① 暗检项目研究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暗检部分(需体现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简要内容介绍等);
②暗检项目QC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暗检部分(需体现上述人员服务于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或满意度调查等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简要内容介绍等);
③暗检项目执行团队: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暗检部分(需体现上述人员服务于乘用车整车主机厂的经销商明检或暗检经验、年限及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过的乘用车整车主机厂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简要内容介绍等)。
2)明暗检项目研究团队与QC团队提供人员工作证明扫描件(按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a.如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b.如为退休返聘员工,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扫描件。
3)明暗检项目执行团队提供承诺函(按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a. 明检项目:承诺明检执行人员为中央派出制,双人入店执行,周六日及经销商车展规避时间不进店,配备移动端工具;
b. 暗检项目:承诺暗检执行人员为中央派出制(不含潜在客户),周六日及经销商车展规避时间不进店,配备移动端隐蔽检查工具。
上述人员需为投标人的自身人员,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23时至2024年4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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