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九龙江流城(上京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九龙江流域(上京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2024-04-1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田县上京镇;

2.2 工程规模:九龙江流域(上京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生态护岸8公里,污水管网7公里,生态步道10公里,生态隔离带0.2平方公里。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流域(上京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新建生态护岸2.5442km,新建生态步道10.121km,生态隔离带,生态环境节点,生态公厕,岸顶护栏,岸顶压花及护栏,其他建筑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1298269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701724元(含暂列金618224元,暂估价83500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5年06月30日之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08至2024年4月24日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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