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医院建设基于医保电子凭证诊间刷脸就医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9项目名称:光泽县医院建设基于医保电子凭证诊间刷脸就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包1(光泽县医院建设基于医保电子凭证诊间刷脸就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建设基于医保电子凭证诊间刷脸就医项目 |
1(套) |
否 |
福建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转发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方案的通知(闽医保网信办〔2023〕1号)》和南平市医保局基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应用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医保移动支付的任务指标要求,光泽县医院拟建设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诊间刷脸就医项目。 |
83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要求以此项为准);(2)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19至 2024-04-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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