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集宁车站重新确定2024年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1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集宁车站重新确定2024年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 采购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人为集宁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集宁车站2024年(5-12月)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具有肉类、水产类配送能力。所供食品为新鲜、经检疫合格产品,生禽肉类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防污染,严禁配送进口冷冻食品。国产冷冻食品须有防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严禁配送超过保质期(或有异味)的产品。
2.具有蔬菜配送能力。蔬菜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各类蔬菜要保持最好的新鲜度。瓶、罐、袋包装的食品必须有明显标识(包括生产厂家、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3.具有粮油配送能力。包装完好,封口应牢固,不得破损泄露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物料;优质大米,米粒饱满,颗粒无生霉现象,无其他杂质、碎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标识、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雪花粉要求新麦面粉。优质面粉,气味、颜色、口味正常,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葵花油质量符合国标,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口感好。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食品质量必须合格,提供食品的一切有效说明及合格证书,并能满足需求单位使用要求。食品实行“三包”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所供食品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停止供货商供货资格,对出现质量问题要赔偿;食品物料自身质量问题导致发生职工用餐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及人身伤害的,由供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质量保证期:大米: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配送到指定地点)。
面粉: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配送到指定地点)。
食用油: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配送到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货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批准成立的、合格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等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签字(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4.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6.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的结果(截图打印)。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方提交招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的,需方有权依法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 17:15至2024年4月22日 17:16(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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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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