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鹰潭市余江区锦江之星田园综合体(林业生态科技园)补充灌溉水源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余江区锦江镇。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总金额为4282646.65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信江边新建提水泵站,并铺设出水管网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提水至时源山塘和龙脑樟基地水塘(若出现施工图与实际施工工程量不一致,具体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5 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9 月 16日。
2.5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 ”现修改为“采用 95 分制 ”,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 ”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5 月12 日止(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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