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远安县2024年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经办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19
3、项目名称:远安县2024年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经办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0(万元)

6、最高限价:60.0(万元)

7、采购需求: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远安县 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2本项目接受保险公司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但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6.3供应(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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