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武汉市桥梁设施养护维修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9
一、招标条件

中铁四院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武汉市桥梁设施养护维修工程 项目所需物资 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武汉市桥梁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负责合同内桥梁的日常养护维修、排水设施疏捞、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节日保障和业主要求的临时性养护任务等。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四、服务期(供货期)

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2月26日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人员、技术、售后服务体系、快速响应维护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备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11.投标人需已进入中铁四院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4年4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

八、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0 日 10 时 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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