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安定垃圾填埋场周边综合治理村民自住楼C组团-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4-04-19大兴区安定垃圾填埋场周边综合治理村民自住楼(东片区)C组团(C1-1#村民住宅楼等61项)-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大兴区安定垃圾填埋场周边综合治理村民自住楼(东片区)C组团(C1-1#村民住宅楼等61项)-室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
大兴区安定垃圾填埋场周边综合治理村民自住楼(东片区)C组团(C1-1#村民住宅楼等61项)已由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大兴发改(核)〔2020〕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安兴惠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安定镇,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大兴区安定垃圾填埋场周边综合治理村民自住楼(东片区)C组团(C1-1#村民住宅楼等61项)-室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大兴区安定垃圾填埋场周边综合治理村民自住楼(东片区)C组团(C1-1#村民住宅楼等61项)-室外工程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 年04月1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24日16时00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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