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立体车库升级改造项目(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立体车库升级改造项目(EPC)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某单位立体车库升级改造项目(EPC),具体以最高投标限价及费用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2.3估算价: 182.7(含暂列金8.7万元) (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内)
2.5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EPC)的方式组织实施,由供应商在满足我方改造需求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报验,以及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
2.6招标需求:现12组简易垂直升降立体车库(地面1层地下3层)立体车库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不改变现立体车库土建部分,改造后设计66个停车位。其中,①5组车位保持现简易垂直升降模式(地面1层地下3层),进行设备换新,安装防雨顶棚。②7组车位由现简易垂直升降模式改造成“简易垂直升降和升降横移”组合的机械立体车库(地上4层地下3层),地下车位停放轿车,地上车位可停放SUV,安装防雨顶棚。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须包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3.2具有三层以上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或改造立体车库实施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声明)。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②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注:须提供以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和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注:须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提供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 20日至2024年4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线上申请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 月 10 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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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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