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重载转运平台试制外协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9二、项目编号:2024-JLJJPS-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重载转运平台试制外协 |
重载转运平台试制外协由底盘、纵移和升降装置、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组成,能够与智能堆垛拆垛系统配套作业,具有全向转向、换电充电、多重防护等功能。 |
详见第六章 |
项 |
1 |
合同签订日期起6个月内完成交付。 |
天津市河东区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7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若法人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5.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合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或外资间接合资企业(不得为港、澳、台独资、合资或控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投标人提供非外资独资、合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或外资间接合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10.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登记备案;
1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9 :00至12 : 00,下午14:0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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