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9
项目名称:张掖市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与评估及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0.0(万元)

最高限价:840.0(万元)

采购需求:技术服务与评估:地区申报预评估;地区综合申报概况分析;气候资源、背景条件概况分析;气候宜居优势分析;《中国宜居城市(县)》申报书编制;《中国宜居城市(县)》创建工作报告编制;专家现场勘查;组织专家组评审评估;宣传资料编制(含各县专题汇报片制作);组织申报等。设备采购:建设12套大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包含硬件和嵌入式软件大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含数据采集仪、监测设备立杆、4G模块、防护栅栏、防雷系统、太阳能市电双路供电系统、观测数据分析处理系统,LED数据展示屏,含1年质保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6)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23至2024-05-1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