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五龙煤业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19
一、招标条件

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五龙煤业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五龙煤业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太原东山五龙煤业有限公司五龙煤业矿井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100m³/h,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预沉调节池一座、新增絮凝沉淀分离装置一套、拆除原设备等、新增综合处理车间一座、新建综合水池一座、原一体化斜管沉淀设备及提升泵利旧、改造原综合水池等,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设备、安装工程(含设备之间及设备与构筑物之间的工艺管线及阀门、配电柜、电缆及支架安装)、厂区管网、安装范围内的阀门井及电缆安装、设备及系统调试及培训服务等(具体以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及招标文件为准)。

2.3项目地点:五龙煤业矿区

2.4工期: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业绩要求:(1)投标人、项目经理近年至少承担过1项处理规模不低于本项目的类似矿井水处理工程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近年指: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需同时具备:1.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质量问题;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日19时00分到2024年4月24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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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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