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花塘国防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9

 

黄花塘国防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装修

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花塘国防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装修工程施工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盱审批备[2022]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黄花塘国防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新四军军部东侧。

2.1.2建设规模:黄花塘国防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装修工程,框架结构,五层,面积约10622.84m2。

2.1.3合同估算价约1249.84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黄花塘国防教育培训中心综合楼装修工程及消防改造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潜在投标人只能单独或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说明:“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2 年 3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3.6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在评标阶段,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49.77.204.6:17001/Website/#/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