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翁源县小微企业绿色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一)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9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229-04-01-478553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翁源县小微企业绿色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翁源县小微企业绿色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一)施工(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翁源县小微企业绿色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一)施工(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34553.1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175814002.67元。

招标内容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711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210.05平方米,本次新建11栋单体建筑(包括7栋多层厂房,1栋职工宿舍,1栋商务大厦,1栋设备房,1栋门楼),以及室外道路,围墙,绿化配套工程。

工期

本招标项目招标工期为450个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伍佰捌拾壹万肆仟零贰元陆角柒分(?175814002.6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0893228.47元,暂估价为?1660000.00元,暂列金额为?6260253.76元(暂估价、暂列金额为统一报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3人。

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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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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